山西省商務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園區(qū)、示范平臺、示范企業(yè)和公共海外倉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市商務局,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(qū)、山西省外貿外資發(fā)展協(xié)會、山西省跨境電子商務協(xié)會:
為深化國家級跨境電商綜試區(qū)建設,引導我省跨境電商產業(yè)向規(guī)?;藴驶?、集群化、規(guī)范化方向發(fā)展,我廳將組織開展新一批省級跨境電商示范園區(qū)、示范平臺、示范企業(yè)和公共海外倉的認定工作,現(xiàn)請各市商務局及相關單位積極梳理排摸,認真組織申報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類型及申報材料
(一)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園區(qū)(附件1)
(二)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平臺(附件2)
(三)跨境電子商務示范企業(yè)(附件3)
(四)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公共海外倉(附件4)
申報單位對照不同申報類型的認定條件及申報材料要求,自主確定申報類型,并如實提供相關申報材料。
二、認定程序
(一)申報。申報單位根據(jù)認定條件及申報材料的要求,將申報材料(一式四份)上報本市商務局。
(二)初審。各市商務局和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(qū)要認真審核、嚴格把關,將有關單據(jù)復印件與原件核對,對不能通過書面資料審核確認的事項,要組成專項核查小組進行實地核查,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。
(三)審定。省商務廳對市申報材料進行分類匯總,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,擬定初步名單,并將專家評審通過名單提交有關部門征求意見。省商務廳根據(jù)專家評審意見和有關部門意見,研究確定最終名單,并在省商務廳網(wǎng)站公示5天。公示期滿無異議,由省商務廳發(fā)文公布。有效期一年。
三、其他
(一)按時上報。12月20日前,各市商務局和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(qū)將推薦材料(推薦文件和初審匯總意見表)和申報材料上報省商務廳(一式二份),電子版(申報單位的申請報告、申請表)報省商務廳外貿處郵箱。
(二)裝訂要求。申報材料要求完整、真實、清晰,統(tǒng)一用A4紙裝訂成冊,封面要注明項目類型和名稱,按封皮、申請報告、申請表、申報單位承諾書、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順序裝訂并編制目錄,目錄頁碼與卷內文件頁碼一致。
聯(lián)系人:外貿處張東 崔鐘丹
電話:0351-4077210/4079740
郵箱:waimaochu208@163.com
附件:
1.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園區(qū)認定條件及申報材料要求
2.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平臺認定條件及申報材料要求
3.跨境電商示范企業(yè)認定條件及申報材料要求
4.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公共海外倉認定條件及申報材料
5.申報單位承諾書
6.初審意見匯總表